证监会:贫困县IPO公司生产地注册地不可分离 再融资不会单独设通道

证监会办公厅扶贫办在国庆节前的培训会上明确,贫困县IPO公司的注册地必须在贫困县,纳税一定要在贫困县;生产地与注册地不可分离;不需要仅有注册地的空壳公司,后续证监会将出台实施细则;受理贫困县上市公司再融资会单设人员进行审核,不会单独设通道;生产经营时限要求为整个会计年度而不是12个月。(证券时报)